闪电律解|男子欠1.7亿巨债仍住豪宅买奢侈品 律师:或被追究刑责-今日热门

来源:闪电新闻 时间:2023-06-29 17: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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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9日讯据红星新闻报道,6月26日凌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巨债“老赖”应某某进行抓捕。据了解,2014年至今,被执行人应某某涉三起借贷纠纷,共计欠款近两亿(本金加利息)。在法院多次判决其还款的情况下仍欠债“失踪”,购置豪宅买奢侈品。目前,应某某已被带走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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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常常看到法院对欠债不还的“老赖”采取一系列的强制执行措施,那么具体有哪些呢?对此,山东浩尚律师事务所的迟永平律师从法律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措施:

第一种:限制高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例如:不能乘坐二等座以上高铁,不能乘坐飞机,不能入住星级酒店等。

第二种:列入失信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第三种:判处刑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闪电新闻记者 刘国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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